高中档案丢失以后如何去补办
档案托管办理手续清单
一、基础材料清单
身份证明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用于核实身份);
委托他人办理时,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档案相关文件
密封完整的档案袋(严禁私自拆封);
调档函(档案调动的关键文件,需由接收单位出具)。
学历证明
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。
二、不同人员类型材料补充
应届毕业生
就业协议书(需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盖章);
报到证(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开具);
学校出具的《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》。
已就业或无业人员
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(需单位盖章);
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若档案转至工作地);
流动人员档案调动函(由人社局或人才中心出具)。
档案自持或单位无存档资格
需联系原单位或学校重新审核档案密封性;
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协助办理托管。
三、办理流程
提交材料
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中心/人社局;
若单位未备案,需先完成单位备案手续。
签订协议
与托管机构签订《档案代管协议书》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;
办理《人事代理手册》或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》。
档案转递
通过机要通信或EMS公对公转递档案(个人不得自带);
档案到达后,通过官方平台查询确认(如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)。
后续管理
定期核对档案状态,避免长期未更新导致“死档”;
调档或查档时需提供有效证明(如身份证、单位介绍信)。
四、注意事项
时效性:应届毕业生档案托管需在毕业当年办理(如湖北地区为4月1日-7月30日);
费用:部分机构可能收取托管费,需提前确认;
合规性:严禁个人保管档案,否则可能影响政审、职称评定等事务;
查询方式:通过人才中心官网、公众号或全国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查询到档情况。
提示: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,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人才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