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档案丢失以后如何去补办

2025-04-25 23:03:40

档案托管办理手续清单

一、‌基础材料清单‌


身份证明‌

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用于核实身份);

委托他人办理时,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
档案相关文件‌


密封完整的档案袋(严禁私自拆封);

调档函(档案调动的关键文件,需由接收单位出具)。


学历证明‌


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
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。

二、‌不同人员类型材料补充‌


应届毕业生‌


就业协议书(需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盖章);

报到证(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开具);

学校出具的《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》。


已就业或无业人员‌


与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(需单位盖章);

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若档案转至工作地);

流动人员档案调动函(由人社局或人才中心出具)。


档案自持或单位无存档资格‌


需联系原单位或学校重新审核档案密封性;

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协助办理托管。

三、‌办理流程‌


提交材料‌


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中心/人社局;

若单位未备案,需先完成单位备案手续。


签订协议‌


与托管机构签订《档案代管协议书》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;

办理《人事代理手册》或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》。


档案转递‌


通过机要通信或EMS公对公转递档案(个人不得自带);

档案到达后,通过官方平台查询确认(如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)。


后续管理‌


定期核对档案状态,避免长期未更新导致“死档”;

调档或查档时需提供有效证明(如身份证、单位介绍信)。

四、‌注意事项‌

时效性‌:应届毕业生档案托管需在毕业当年办理(如湖北地区为4月1日-7月30日);

费用‌:部分机构可能收取托管费,需提前确认;

合规性‌:严禁个人保管档案,否则可能影响政审、职称评定等事务;

查询方式‌:通过人才中心官网、公众号或全国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查询到档情况。


提示‌: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,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人才中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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